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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举措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发布日期:2019-07-30 来源:市经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市政府 “三服务”活动总体部署,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突出重点,做好服务企业“36计”之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文章”,持续发挥减负政策红利,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全市1~5月共为企业节约用地支出3.16亿元。

一是持续推进工业用地差别化地价政策。对符合产业导向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工业企业绩效评价为A类等优先发展且节约集约的项目,采取地价修正系数修正下浮确定出让起始价,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如桐乡市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扩建拿地,因该企业亩均税收、产出等效益较好,绩效评价为A类企业,符合差别化地价政策。采取了地价修正系数修正下浮确定出让起始价,经测算,为桐昆集团减少用地支出7万元/亩。1~5月,全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共实施差别化地价30宗,面积1561亩,降低企业用地成本1.16亿元。 

二是鼓励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限。我市按照不同产业类型和特点,分别设定10~50年不等的时间,灵活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降低工业企业用地初始成本。同时,鼓励实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地模式,对租赁使用期间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建设,投入产出效益达到约定要求的项目,租赁期满后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1~5月,全市实行弹性出让年限20宗,面积422亩,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约 0.42亿元。

三是深入推进实行履约保证金免收政策。结合土地市场诚信体系评价,对评价为守信、基本守信等符合条件的工业用地实行履约保证金免收政策。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因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管理的职能需要,原先对工业企业在拿地时收取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但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逐步健全与完善,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积极主动适应,转变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方式,对土地市场诚信体系评价为守信和基本守信的免收履约保证金,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在用地持有环节的成本,也为引导企业践行诚实守信的用地行为起到积极作用。1~5月,结合土地市场诚信体系评价全市共对工业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1.5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