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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00002545696B/2025-1010432536 文号: 嘉经信数经〔2025〕38号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发文日期: 2025-1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嘉兴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人工智能)补助操作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28 来源:市经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南湖区经商局、财政局,秀洲区经商局、财政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经济发展部、财政金融部:

现将《嘉兴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人工智能)补助操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嘉兴市财政局? ? ? ? ??

2025年6月4日? ? ? ? ? ? ? ? ? ?


嘉兴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人工智能)补助操作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有关推进人工智能发展的政策措施,抢抓人工智能加速发展新机遇,加快建设算力产业强市和人工智能应用创新高地,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作用,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推动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24〕25号)、《嘉兴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嘉财企〔2021〕41号)、《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操作办法(修订)》(嘉经信投资〔2024〕2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支持政策

(一)投资类补助

1.制造业投资项目。对生产性投入(不含土建)达到2000万元的人工智能领域投资和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根据绩效综合评价将项目分为“A、B、C、D”四档,分别给予1500万元、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补助,战略性新兴产业补助标准上浮5%,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继续实施与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结果相挂钩的财政激励约束机制,对暂不参与绩效综合评价的工业企业项目,参照绩效综合评价结果为“B”类的工业企业项目执行。

(二)上规模奖励

1.信息服务业企业。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且同比增速在10%(含)以上的信息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奖励,已获低档次奖励提档升级的予以补差。

(三)示范、试点、荣誉奖励

1.创新载体建设。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奖励,提档升级的予以补差;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和高技术服务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2.创新产品研发。对经认定的国际、国内、省内、市内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对经发文认定的“浙江制造精品”项目给予30万元奖励;对通过验收评价的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项目给予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2项,以通过验收评价的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证书时间为准。同一产品(不含首台(套)装备保险)符合多项奖励政策的,不重复进行奖补,按就高原则执行。

3.模型开发应用。鼓励企业自研模型申请模型备案,对获得中央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备案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同一企业获得多个中央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备案的不重复进行奖补,对获得中央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备案后迁入我市的不予奖补。对新入选国家、浙江省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的企业分别给予 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应用场景提档升级的予以补差。

4.5G融合应用。对新认定的浙江省5G全连接工厂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5.数据要素支撑。对新认定的“领军型浙江数商”、“成长型浙江数商”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提档升级的予以补差;对列入浙江省产品主数据标准(CPMS)试点的牵头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通过验收后再给予30万元奖励;对列入浙江省首席数据官(CDO)制度建设试点且通过评估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列入省级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DCMM)贯标试点且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达到三级及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四)算力补贴

1.对直接购买智算、超算算力或者通过算力服务平台购买智算、超算算力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年度实际支出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年度实际支出金额的50%给予算力补贴,单家企业年度算力补贴金额不超过 200万元,其中对新获得中央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备案的企业年度算力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适用于全部项目)

项目申报截止日无下列情况:被浙江省公共信用平台(信用中国“浙江”网站)纳入严重失信名单;工业企业最新绩效评价综合结果为“D”类企业。

(二)具体条件

1.投资类项目。

制造业投资项目按照《嘉兴市级工信资金投资类(设备更新)项目补助操作办法》(嘉经信投资〔2025〕17号)文件要求执行。

2.上规模奖励。

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规模要求,且同比增速在10%(含)以上。

3.示范、试点、荣誉奖励。

符合示范试点奖励项目要求,并经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公示或发文公布。

4.算力补贴。

上一年度直接购买智算、超算算力或者通过算力服务平台购买智算、超算算力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实际支出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不含购买普通算力、网络、存储、安全等云服务等支出。

三、申报材料

(一)投资类项目。

制造业投资项目按照《嘉兴市级工信资金投资类(设备更新)项目补助操作办法》(嘉经信投资〔2025〕17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上规模奖励。

采取“免申即享”,经规定流程后直接拨付。

(三)示范、试点、荣誉奖励。

1.获得中央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备案的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得备案的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廉洁诚信承诺书。

2.列入省级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DCMM)贯标试点且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达到三级及以上的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申报单位廉洁诚信承诺书。

3.其余项目采取“免申即享”,根据认定文件,经规定流程后直接拨付。

(四)算力补贴。

1.算力补贴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支出凭证,加盖算力提供方单位公章的超算、智算算力服务费收取证明、收入凭证,企业及算力提供方共同出具的服务完成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廉洁诚信承诺书(附件2)。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向区经商(经济发展)部门提出申请,对项目合规性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上规模奖励项目企业“免申即享”,由区经商(经济发展)部门对企业相关数据予以核实确认。示范试点奖励项目企业“免申即享”,由区经商(经济发展)部门根据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公布文件汇总项目清单。

(二)区经商(经济发展)部门、财政(财政金融)部门按要求组织企业申报,做好项目初审、核查,确保申报材料准确、完整,并及时将推荐项目清单及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局。

五、项目审核

市经信局牵头对各区推荐上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核过程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和专项审计。审核过程中涉及专家和会计师事务所的遴选,按照市经信局相关办法执行,其中,专家费用和审计费用从市级部门预算经费中安排。

六、资金下达

根据审核结果,提出补助资金安排方案,提交市经信局党组会议讨论审议。审议通过后,在市经信局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由市经信局、市财政局下达项目清单和补助资金。

七、其它事项

(一)对已享受过国家、省级工信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以现有市级奖补资金数额为基准进行补差。对于后期享受国家、省级工信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与前期享受的市级资金补助不冲突。

(二)其他未明事项,按照《嘉兴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嘉财企〔2021〕41号)、《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操作办法(修订)》(嘉经信投资〔2024〕24号)执行,相关政策后续如有修订,按修订后文件执行。

(三)《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推动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24〕25号)文件中涉及信息服务业投资项目、人才、金融、能耗要素等支持政策按照责任单位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四)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关奖补项目从2024年10月10日起算,由市经信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并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附件1:算力补贴申请表.wps
? ? ? ?附件2:项目申报单位廉洁诚信承诺书.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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